<转省文明办>关于加强文明河南建设宣传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4-11浏览:87设置

 

省直和中央驻豫各单位、省管在郑企业和大专院校、各省辖市驻郑办事处文明办:

 

为大力营造“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的浓厚氛围,实现文明河南建设良好开局,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关于做好文明河南建设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深刻理解,强化思想认识。推进文明河南建设,是河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是河南贯彻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的具体实践。要深刻理解文明河南建设对于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河南落地生根,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凝聚强大正能量的重要意义,引导省直广大干部职工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在推进文明河南建设中走在前头、做出表率。

二、            突出重点,深化学习宣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围绕推进文明河南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要特别关注河南日报在省委《关于推进文明河南建设若干指导意见》下发后推出的系列评论员文章、河南人民广播电台及河南卫视在新闻联播栏目摘要播发评论文章及专题节目。

三、            拓宽渠道,力促全员践行。收集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动态、创建成果、典型事迹等,编发信息材料,及时汇总报送;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河南建设,组织撰写稿件和评论文章;参与大河网“文明河南建设”手机报专栏“网民互动”,跟踪了解文明河南建设动态;积极参与网上宣传和舆论引导,利用论坛、QQ群、微博等互动平台,传播文明河南建设正能量;进一步做好道德模范学习宣传和道德讲堂建设,展示道德力量,培育时代风尚。

四、            务求实效,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通过条幅、电子显示等多种形式悬挂、张贴文明河南建设宣传标语、口号,率先营造“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的浓厚社会氛围;医院、银行、邮政、电信、电力、交通、城市公用事业等窗口单位,要设立宣传文明河南建设的电子屏幕、宣传栏、宣传橱窗、公益广告;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等要设立宣传文明河南建设的墙报、板报、专栏。

 

省直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并细化好本单位推进文明河南建设的宣传工作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抓好贯彻落实。请各单位将有关活动情况、工作动态等以简报形式及时报送省直文明办(邮箱:szjswmjb@126.com)。

 

 

     附:文明河南宣传标语

1、大力推进文明河南建设

2、做文明人、办文明事

 

河南省省直文明委办公室

201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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