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为更好建设服务型机关,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提升机关服务水平,机关党委决定今年继续在机关全体共产党员中开展“党员优质服务示范岗”创建活动,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学校建设高水平轻工业大学的目标,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促进机关党员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主动作为,争当先锋,不断加强机关党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机关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建设师生满意机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党员优质服务示范岗”的设立、考核、表彰,在机关党员中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打造机关党员队伍建设新品牌;通过示范岗党员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共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党员良好形象;通过“党员优质服务示范岗”的创建活动,促使党员作风建设树旗帜,行为规范作典范,管理工作上水平。
三、岗位标准
授予“党员优质服务示范岗”的所有在岗党员应能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本单位有良好的口碑。具体应达到以下标准:
1.注重学习,作风正派,政治思想好;
2.精通业务,矢志追求,业务技能好;
3.遵章守纪,严于律己,廉洁自律好;
4.文明办公,热情有礼,服务师生好;
5.严谨认真,务实高效,工作作风好。
四、管理办法
1.设置岗位。“党员优质服务示范岗”分个人示范岗和集体示范岗,个人示范岗指党员个人,集体示范岗可以是一个自然空间的办公室,也可以是一个科室。个人示范岗人员应是正式党员,集体示范岗内的人员应均为共产党员(可以有预备党员的人员)。先由各党支部推荐,经机关党委研究并统一公示后确认,将“党员优质服务示范岗”标牌置于办公室显著位置。
2.群众监督。“党员优质服务示范岗”自授牌之日起,岗内党员应在工作岗位公开悬挂“党员优质服务示范岗”标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机关党委考核和表彰时将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
3.动态管理。机关党委将对“党员优质服务示范岗”内党员进行不定期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不符合标准的及时进行调整。“党员优质服务示范岗”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立即撤销称号,收回挂牌:一是出现重大违法违纪、违反党和国家政策和校纪校规的情况;二是在管理和服务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三是发生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经查证情况属实的不良现象和事件;四是其它严重影响“党员优质服务示范岗”形象的情况。
4.表彰奖励。次年5月份,机关党委将对成效显著、作用明显的“党员优质服务示范岗”内党员给予表彰奖励。
五、工作步骤
2018年5月11日前,各党支部充分宣传发动,按岗位标准推荐本支部1名党员作为“党员优质服务示范岗”的创建对象,也可推荐一个科室或一个自然空间的办公室作为党员优质服务集体示范岗的创建对象(2017年示范岗党员今年不再推荐,可继续挂牌开展“党员优质服务示范岗”创建活动)。
1.5月中旬,机关党委研究确定,将推荐名单在网上公示。
2.5月下旬前命名、挂牌。
3.2018年6月—2019年4月,机关党委对“党员优质服务示范岗”创建对象进行集中考核检查。
4.2019年5月,机关党委对“党员优质服务示范岗”进行验收、总结、表彰。
六、具体要求
1.认识上求“深”。以创建“党员优质服务示范岗”为契机,积极开展比、学、赶、帮、超活动,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向先进学习、创一流业绩。
2.标准上求“严”。做到精心组织,认真遴选,严格审核,严格监督和严格验收。
3.效果上求“实”。“党员优质服务示范岗”创建工作要与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本单位具体实际相结合,取得实效。
申请人员需于5月14日前报送申请表纸质版至机关党委办公室,同时发送申请表、1MB以上的横版jpg格式工作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蓝底)等的电子版至邮箱:jgdw@zzuli.edu.cn。
联系人:陶永钧,联系电话:63557949。
附件:党员示范岗申请表.doc
机关党委
2018年5月3日